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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March 4, 2012

Finally i brought it home Miss Blow water Helen To

我向來都不是很喜歡一個物件,那就是書英文名叫做Book,韓文名叫책。
打從我出娘胎時就非常討厭牠。
原因有2個。1.就是我本人不喜歡輸(書)的感覺!好勝心很強,一見到四四方方裏面寫了一大堆文字的東西看了都覺得牠帶衰我。
2.因為我笨囖~很簡單。所以跟牠溝通不到,有代溝~牠講什麽我都不明白。

到了中學認識到牠另外一個品種,也是四四方方的、身形都比較小、裏面除了有文字還有一大堆圖畫。(基本上可以說是90%都是圖畫)牠姓漫名叫畫。這位漫畫是雙性的!有漫畫小姐(少女漫畫)還有漫畫先生(一般打打殺殺奇奇怪怪的漫畫)。我本人特別喜歡接觸漫畫小姐,因為牠不像其他漫畫看了10多本還是在同一個主題,要看到6,70集才大結局(簡直是漫畫版的台灣鄉土劇)。
少女漫畫比較快明白內容,也不用花一大堆時間和金錢去追。我也不太愛看那些情情愛愛的,我喜歡看那些搞笑搞怪,有幾好笑就幾好笑那些。
這些就是我第一次接觸的書,還蠻有樂趣的。

直到大專學院生活了~反而跟漫畫小姐生疏了,完全已經到“你喺咩水哦?”的status了,完全脫離關係了。
反而接觸的不是書不是漫畫而是一張張瘦到很陰公的“筆記”。
不得了!不得了!這些還比安眠藥還要厲害,望一眼即睡到天亮!
但是最奇怪的是講師們都很不喜歡牠們白白淨淨的哦!反而喜歡看到牠們邋邋遢遢,有幾邋遢就有多邋遢那種。是不是講師們覺得牠們的style很適合走頹廢風呢??
其實不是啊!如果講師看到牠們白白淨淨你就大鍋了!你肯定會聽到這句話!“你到底有沒有專心聽我講課的!?你到底有沒有記下重點的啊!”
但是要我日日對著牠,我會覺得人生沒有樂趣。於是都會想辦法找樂趣啦!要對回筆記NO WAY!除非我失眠或者要抱著那佛腳才找牠。
要我對回漫畫可是我都已經跟牠不熟囖~就好像打完齋不要和尚這樣。NO WAY!
唯有找牠囖!(書)!
但是好彩牠有很多種類的!
要我看小說,是不可能的。本人極沒有耐心,看到會發火!忍不住從chapter1直接翻去大結局!
直到我找到她!

這位她寫的“書”與眾不同!這位“才女”寫的東西無厘頭中帶點意思。
我認識這位“才女”應該是在頻道311華麗台認識她。從那節目《流行東京》認識她的無厘頭,過後才知道她有寫專欄,也有出書。
於是對她有認識了就繼續追她的節目《風行全世界》(還追了2個season)可以說我是她的huge fans!沒錯她就是自稱社會寄生蟲的爛命倫,杜如風。

隨著《風行全世界》她也出了關於她自己和有關《風行全世界》的書《風行風語》。身為粉絲當然有support買一本啦~不用幾天的時間就把它消化完。

看完了《風行風語》后,沒想到既然又出了《風行風語2》!我還是有遵守粉絲的本分買了牠~但是我這位馬來西亞的粉絲不比香港的粉絲幸福,因為她除了有“罰抄會”(簽書會)可以看到她本尊之外,還有可以買到她親手設計的tee! Haiz...我真的非常羡慕~
《風行風語2》也很快的給我看完了。
原來我是跟這種書籍比較能談得來,溝通的到。希望能有《風行風語3》我肯定第一時間留宿在Kinokuniya外面進去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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